企业简介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始创于1669年,至今已有343年的历史。近年来,集团坚持“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中医药集团”的发展战略,以“做长、做强、做大”为方针,以创新引领、科技兴企为己任,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出口创汇及海外终端数量均居全国同行业第一。
同时,同仁堂既是经济实体又是文化载体的双重功能日益显现,品牌的维护和提升、文化的创新与传承等取得了丰硕成果,“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已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国家汉办签署了联合推广同仁堂中医药文化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运用孔子学院平台进一步加大了同仁堂文化的海外传播力度。
目前,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现代制药业、零售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拥有药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参茸饮片5大类1500余种产品;25个生产基地、75条通过国内外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工艺和工装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1500余家零售终端和130多家医疗网点;一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形成了以同仁堂研究院和同仁堂中医医院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十一五”期间,共开发上市新产品194种,为同仁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品牌故事
乐氏家族第26世之乐良才于明永乐朱棣迁都之际,由宁波迁来北京,良才是一位走街串巷行医卖药的铃医,来京后仍操此业,他娶妻杨氏,生子廷松,从此定居北京。铃医乐良才为北京乐氏宗族始祖。
乐廷松继承其父的铃医衣钵,为适应大城市的医药需求,开始学习中医经典理论和方药著作。开阔知识视野,朝着正统中医药的方向转变。
经过乐氏两代人的奋斗,传至4世乐显杨于清代当上了清太医院吏目,号尊育,“诰封登仕郎太医院吏目,晋封文林郎,赠中宪大夫”。结束了乐氏祖传的铃医生涯。
乐显杨毕生致力方药,精研修合之道,体会颇深,具备了丰富的学知,经验和条件。
康熙八年(1669年)创办同仁堂药室,堂名“同仁”由乐显杨亲自拟定并立“同仁堂”匾,故康熙八年应为同仁堂肇始之时,乐显杨为北京同仁堂肇始之祖。
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乐显杨逝世。之子乐凤鸣恪守父训,接续祖业,于康熙四十年(1702年)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路南开设同仁堂药铺,并提出“遵肘后,辨地产,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为同仁堂制作药品建立起严格的选方、用药、配比及工艺规范。在社会各阶层迅速树立起良好信誉。
北京同仁堂自创办以来,名盛历数代而不衰,载誉达三百年之久,真可以说是药业史上的一个奇迹。同治十二年(1873年)杨静亭《都门纂》,光绪十六年(1890年)李虹著《朝市丛载》均对同仁堂制售的平安丸、虎骨酒等有撰载,称之为一、二百年老铺,货真价实。
同仁堂在海内外信誉卓著,树起了一块金字招牌。利之所在,引动一些贪利之徒立铺混充“同仁”店名,或制造假药冒名售卖,扰乱市场,咸丰二年(1852年)三月,发生过于氏兄弟冒“同仁堂”之名售卖假药案。
同仁堂创办不久,因其配售药品疗效显著,声誉与日俱增,博得了朝廷赏识,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御药房需用药料和代制内廷所需各种中成药。于是同仁堂承担了供奉宫廷用药之皇差,又称为承办官药。
光绪十三年(1887年)正是是年五十三岁的慈禧太后二度垂帘听政的时代。总管太监李连英奉慈禧太后懿旨,让内廷越过了御药房,直接找同仁堂订购如意长生酒,供慈禧饮用。
在清王朝统治时期,由于同仁堂供奉御药房,所以享受了一定的封建特权。从而,在同行业的经营方面占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预领官银和增调药价。这不但帮助同仁堂克服了药物经营中的重重危机,进而使同仁堂利用这两项特权逐渐暴富起来。
乾隆十五年(1750年)乐礼弃世,由乐礼之妻张氏扶掖长子乐以正主管同仁堂并承办官药,缺乏经营能力,举债难支,当时由政府监办关某出面借给本银五千两以偿债务,这是宫廷对同仁堂的变相支持。
祁州药市为我国长江以北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每年交易额多达二千六百余万银元。北京同仁堂曾多次担任京通卫帮会首,并因承办官药的特殊身份,再加上资本雄厚名望卓著,执成药业的牛耳。每年“春五秋七”两季交易市场都要恭候同仁堂大驾光临,才能正式开盘。
同仁堂最初依仗承办官药的封建特权,后又凭借自身的信誉和声望垄断祁州药市和其它中药市场二百余年,进货既精,制出的成药也必然以高价出卖,在进出两个方面,都能获取厚利,这样自然生意兴隆,财源茂盛。
同仁堂自清康熙八年(1669年)创立以来,历经84年间一直由乐姓人独资经营,自乾隆十八年(1753年)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这整整90年中,同仁堂先由张姓接办继而外股日增,后又历经典让,乐姓家族濒临危境,终于又在乐平泉手中恢复了祖业。
在乐家老铺的历史上,乐平泉是一位中兴人物。同仁堂在他的锐意经营之下,将外股全部收回,债务统统清偿,营业也日见兴旺,声誉卓著,奠定了同仁堂稳固的基础。
乐平泉与官府的交往就更为广泛了,上至清王候亲贵,内阁军机,各部院,下至顺天府及满营官弁,无不交往密切。为了便于与官府往来,乐平泉又捐了官街,咸丰四年(1854年)已做四品衔侯补道。光绪四年(1878年)更捐至二品典封,成为形同督府大员的“红顶商人”,实为罕见。
为了扩大同仁堂声誉,乐平泉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机花样,层出不穷。同仁堂祖上的传统办法是遇到会试之期,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举子赠送药品(平安药),花费不多,宣传效果良好,同仁堂的药物和名声也就传播到全国各地。
当时在北京城每年照例要清挖一次城沟,乐平泉就在四面城门开沟的地方设立“沟灯”。每当夜临,同仁堂的红字大灯到处辉煌耀眼,既便于行人,也为社会各阶层广泛注目。留下深刻印象。达到宣传的目的。
乐平泉还热衷于消防公益事业,同治六年(1867年)设立同仁堂普善水会。并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扑灭皇宫贞度门失火发挥重要作用,次日慈禧知情甚喜,谕封同仁堂普水会为“小白龙”同仁堂普善水会借此名扬京都。
乐平泉有一套理家治店的措施。如嫁到乐家的妇女都要参加包金裹药的工作,这为紧密地把乐氏家族的命运与同仁堂的兴衰联结为一体,构成了同仁堂家族式经营方法的一大特色,他还至力于新药研制,开拓了数十个新品种。大大丰富了同仁堂的传统药目。
乐平泉逝世后,乐家的家事铺务均由他的继配夫人许氏主持,这位许氏出身名门,却能事必躬亲,而且知人善用。
自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火烧大栅栏,后来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同仁堂在这动乱年代里,也经历种种骚扰和磨难,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7年)冬,李鸿章签署了《辛丑条约》,八国联军撤兵,逃至西安的慈禧回銮,北京城内秩序恢复,许氏也率领乐氏家族自太原返京,重新整顿同仁堂。
大乱之后,许氏对同仁堂生产成药的质量并未放松,紫雪按占方配制在加工时需要用黄金百两,据传当时许氏就收集了家中各房金饰铸成百两,放在锅里煎煮,日夜守候。由此可见许氏严守占方操作要求,炮制药物一丝不苟的制度。
许氏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去世。四年后,清王朝灭亡,结束了同仁堂承办官药的皇差。自许氏去世后,同仁堂开始正式由乐家四房共管,但这并没有给同仁堂带来繁荣,倒是充分的暴露出这个封建大家族彼此之间为争夺利益与权力而发生矛盾,这种管理形式一直持续到解放初期。
“九一八”事变之后,北平市面萧条,同仁堂的营业也日渐衰落,虽在中药行业中依然是头面店家,但当时国统区由于恶性通货膨胀,“法币”、“金圆券”相继急剧贬值,给同仁堂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至解放前夕,同仁堂不单设备陈旧,铺务管理陷入困境,已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
1949年 3月在同仁堂建立了基层工会,以职工代表与资方谈判的形式,敦促资方尽快领导药店恢复生产、开始营业,并推举乐松生为同仁堂经理。这使乐松生初步体会到共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是信实可靠,千真万确的。同仁堂在党的领导下,逐步走向社会主义企业的道路。
“公私合营”是建国初期国家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一种过渡形式。1954年由乐松生带头,同仁堂乐氏资方向国家递交了公私合营申请。
企业荣誉
1989年,“同仁堂”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4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1994年度十佳企业”称号。
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经济效益纵深行组委会授予集团公司“中国的脊梁 —— 国有企业 500强”称号。
1997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 1997年度双十佳企业”称号。
1997年,集团公司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企业被国务院确定为120家大型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
1997年,卫生部授予同仁堂“全国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北京市委授予同仁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全国总工会授予同仁堂“全国五一奖状”。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优秀企业管理奖” 。
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董事长殷顺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二十周年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1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01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管理奖”。
2001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企业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称号。
2001年,全国医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同仁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中宣部把同仁堂作为诚信企业的典型在全国进行宣传。